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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得泓有甘霖而不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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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霖得泓律所解读:离职后仍受贿,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获刑15年

权力,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,也是一种诱人的资源。当一位公职人员握有巨大权力时,他们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走向。很多人以为,离开了职务后,这种影响力便随之消失。然而,现实却告诉我们,离职并不意味着与过去的权力彻底告别。一些人,依旧能凭借“曾经的职权”,继续享受腐败的利益。今天我们要讲的,便是这样一起触目惊心的案例——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。

 

案件背后的“权力影像”

周清玉曾是国家开发银行的重要领导,担任过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副行长等职务。在这些岗位上,他充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帮助他人在贷款融资、项目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获取不正当利益。数据显示,2013年至2023年,周清玉非法收受财物高达6743万元。

然而令人震惊的是,在他于2022年10月离职后,依然没有“断开”与腐败的联系。他继续通过自己曾经的职务影响力,通过他人职务行为,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,收受贿赂100万元。周清玉的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,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,进一步暴露了离职后依旧能利用职务影响力进行腐败的严重性。

 

离职也不能“享受特权”

许多人或许认为,离职后的公职人员,尤其是已经卸任的重要职务,应该与过去的权力彻底告别。但周清玉的案例告诉我们,即使是离开了权力中心,曾经的职务依旧能为他们带来不正当的利益。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堕落,更是社会道德和法律秩序的一种破坏。此类案件再次提醒我们,腐败的根源不仅存在于职务上,更潜伏在许多人对“权力”欲望的追逐中。

 离职后仍受贿,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获刑15年

法律视角:离职后依然不可“免职”

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周清玉所涉及的“利用影响力受贿罪”,正是近年来反腐败领域的重点打击对象。特别是在“离职后的影响力”这一问题上,法律明确规定,即便公职人员已经离职,只要利用其原有的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依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本案的审理,体现了法律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。无论是身在职务之中,还是已经离职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追究。而对于那些在案发后能够主动交代罪行并积极退赃的犯罪分子,虽然可以依法从轻处罚,但这一点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逃避法律的惩罚。

 

霖德泓言:权力是责任,不是私利

周清玉案的判决,让我们再次看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。无论是现职还是离职的公职人员,都应时刻保持对法纪的敬畏,避免陷入贪欲的深渊。

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职务犯罪的法律问题,上海霖得泓律所4006606869愿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,帮助你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。


  2024-11-06    2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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