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泓之声
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得泓有甘霖而不语
导读思考:这起案件不仅令人感到悲伤,更引发了对司法程序失误与滥用职权的深刻反思。张开胜,这位原本默默无闻的重庆青年,却因为一桩本应在早期侦查阶段被排除的“强奸指控”,遭受了长达244天的冤屈。尽管最终获得了自由,但这种自由来得如此艰难而迟缓,甚至让人对公正产生质疑。
问题的开始:错认与草率
一切都源自2015年10月25日,一位10岁的小女孩在兰州新区遭遇性侵。小女孩在不久后指认张开胜为犯罪嫌疑人,尽管她当初只是模糊地“好像见过”张开胜,却在多次见面后产生了更为坚定的确认。她的证言,成为了案件发展的关键。西岔派出所立即对张开胜进行了刑拘,且认定其为“有重大作案嫌疑人”。
回顾这一环节,警方的急于定案,显然没有给予足够的谨慎考虑。尤其是,受害人的指认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具有一定参考价值,但指认的准确性在情绪波动、压力等多重因素下,极易产生误导。更为荒唐的是,警方没有充分审视证据链的完整性,反而急于将“责任”锁定在一个看似合适的嫌疑人身上。
证据失误与滥用职权
更为严重的是,在案件侦查过程中,警方两次通过DNA鉴定明确排除了张开胜的作案可能性。然而,这两份关键证据却被办案民警隐瞒。马甄和李某的滥用职权行为,不仅违反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,更是在剥夺张开胜自由的同时,延误了真正罪犯的追捕。
正如皋兰县检察院在后期发现的那样,这起冤案本可避免。如果在DNA结果出来的第一时间,警方能够秉持职业操守,将真实情况上报,张开胜的生活不会因此被彻底打乱,他不会背负污名,他不会失去244天的自由。现实却是,警方不仅隐瞒了真相,还在后续处理中继续提交虚假的调查报告,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张开胜冤案的发生。
冤案纠正与责任追究
2016年,真正的强奸犯余碎虎落网,张开胜的冤案才得以昭雪。随后,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“不起诉决定书”,并对两名涉案民警启动追责程序。最终,马甄和李某分别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。虽然法律对他们进行了惩处,但这无法抹去张开胜所遭受的苦难与损失。
更令人唏嘘的是,涉案的西岔派出所不仅在早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,甚至在后期试图通过私人赔偿的方式平息张开胜及其家人的怒火。12万元的赔偿协议,搭配着“不上访、不炒作”等附加条件,显示出他们希望在不公开舆论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的急功近利。这一做法无疑加剧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怀疑。
霖德泓言
张开胜冤案,再次提醒我们,司法程序的每一步都必须谨慎与透明。错误的指控、隐瞒的证据、滥用的权力,每一个环节的失误,都可能导致无辜者蒙冤,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。正义并不仅仅是一个结果,它更是一种过程,只有在这个过程中,每个环节都确保公平与公正,社会才会对法律抱有信心。
希望这样的冤案不再发生,愿张开胜的遭遇成为司法系统自我反省和改革的契机。正义,或许有时会迟到,但我们必须努力让它从不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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