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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得泓有甘霖而不语
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,经审查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的情形,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,应认定有效。离婚时一方主张按照协议履行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;在不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没有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,对该主张不予支持。
【观点来源】: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《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》第34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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